珍妮佛.湯姆森、羅納德.卡頓、艾琳.托尼歐《認錯:性侵受害人與被冤者的告白》摘錄
1、(電子書p.64-66)
「我搞不懂,」他掙扎著說,「妳為什麼不反抗?」
原本甜膩的冰淇淋在我嘴裡變得酸澀無比。我放下小湯匙,感覺眼淚逐漸充盈眼眶。
「我跟你說過了,我做了我認為要活下來就必須做的事。對方人高馬大又握有凶器,他用刀抵住我的喉嚨。」我很震驚居然必須在最親近的人面前為自己辯解。
他沉默了好幾分鐘。看得出來他不是很滿意我給出的答案。他心中仍然充滿困惑,迫使他繼續追問。
「那我要問妳,」他用較小的音量說,刻意避開我的眼神,「妳享受嗎?」
我們的感情在當下就結束了,但我們仍然假裝是情侶長達數月之久。從出事後我走進偵訊室開始,我和保羅的關係就不再完整。他坐在那裡是要支持我,但後來得出的結論是,我沒有盡全力抵抗,而且被人用刀子抵住脖子強暴,實際上可能會是愉快的經驗。
在那種時刻,有誰能說出「盡全力」到底是什麼意思?
……
那天在冰淇淋店,並不是我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希望強暴犯當初有割花我的臉、打斷我的鼻子,或是在我身上留下某種暴力的印記,這樣我就能義正詞嚴地看著別人說:「你沒看到這個嗎?我正在受苦啊。」
2、(電子書p.250)
我們頭頂的天空亮了起來,迸發各種色彩。這對我來說很美麗卻很嚇人,在煙火間的空隙,天空竟然如此廣大又開闊。我對於生活極度渴望,但與此同時,我也懼怕它。有些人在監獄體制裡待久了以後出來,會像患有炮彈休克症(shell-shocked)般,無法產生繼續向前的動力。他們被困住,被恐懼緊抓著;他們只想要依賴別人。剛出獄的前幾個月,我也被困在那炮彈中,敲擊著邊緣,只能擊碎它,努力走出來。如果要出門,我會盡量和別人在一起,去到任何地方,我都害怕自己一個人。我會留下收據,也會確認商店裡的監視器可以清楚拍到我的來去。每分鐘,我都想要有證人和不在場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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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因為這次是用電子書看的,不知道會不會跟實體書的頁碼不一樣,可能需要注意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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